《原创》路漫漫 情悠悠 (第十章)〈三〉
第十章
<三>
刘斯琴属于农场干部子女,她父亲刘大福祖籍是山东梁县一带。一九四八年前,刘大福就是一个民兵、四九年参了军,留下老母亲一人在守家。
刘大福的二个姐姐,在很小的时候就相继夭折了,刘大福自然成了独苗。刘斯琴的爷爷刘福贵,在解放战争的第一年就光荣了,刘家也自然归成了军烈属。
刘斯琴的奶奶王艳,虽说是个穷户家人,但她还能识几个字,这功劳归于在她家养伤的红军。‘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’的理念对她来说是太深奥了!在她的脑海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:拿书夲的比扛枪好,扛枪的比扛锄把强,这是她最简单、最实用的理念;一定要让自已的娃读书、或者扛枪;这样子孙后代才能脱离苦海,光耀祖宗。
刘大福无愧于他母亲的殷切期望:参了军、扛了枪,还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,抗美援朝结束后,转业到地方劳改农场任管教中队长。
几年后,刘大福在老家娶妻生女。
七十年代,刘大福留在改制后的国营引龙河农场任面粉加工厂厂长。他把媳妇,女儿、老母一起从老家接来。
随着女儿刘斯琴的渐渐长大,家庭的生活趋向稳定,与刘大福相差十二岁的小媳妇的工作也有了着落——家属队。左右邻舍只要提起刘大福的小媳妇孟翠娥,个个都会竖起大拇指:温柔贤惠,人缘好。翠娥不但是庄稼农活好把式,更是孝顺婆婆、把家里整理的井然有序。去年刘大福家还被评为农场五好家庭。
俗话说,和尚念经有口无心,照念。家家都有夲难念的经,刘大福家也不例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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